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消费品工业“三品”战略示范城市的通知
工信厅消费函〔2022〕253号
为深入贯彻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“三品”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6〕40号)、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22〕9号)要求,根据《数字化助力消费品工业“三品”行动方案(2022—2025年)》(工信部联消费〔2022〕79号),现组织开展2022年消费品工业“三品”战略示范城市申报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消费品工业“三品”工作基础较好,有利于开展“三品”战略示范的城市。
二、申报要求
申报城市应深入实施消费品工业“三品”战略,具有较好的消费品工业基础,在稳增长、扩消费、惠民生等方面表现突出,在推动企业技术创新、引领消费供给升级、提升品牌影响力等方面示范作用明显。
(一)重视产业培育和政策引导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思路清晰明确,政策举措取得实效,数字化转型成效突出,注重培育特色优势产业,积极参与“三品”全国行系列活动。
(二)消费品工业发展综合实力较强。消费品工业增加值增速平稳,规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全部工业比重较高,品种丰富度、品质满意度、品牌认可度明显提升。
(三)增品种、提品质、创品牌成效显著。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效明显,中高端消费品生产供给水平较高,产业链供应链协同能力较强,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较为完善,自主品牌建设成果突出。
(四)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突出。区域发展特色和主导产业优势明显,消费品领域区域品牌建设取得积极成效,特色优势产业市场占比较高,对当地经济发展贡献较大。
三、申报程序
(一)申报。申报城市填报《2022年消费品工业“三品”战略示范城市申报书》(附件1)、《2022年消费品领域重点培育企业信息表》(附件2,每个特色优势产业填写3家企业信息),编制《特色优势产业“三品”战略实施发展报告》(附件3),向所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(以下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)提出申请。
(二)初审。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初审合格后确定推荐名单。各地申报城市数量不限。
(三)材料报送。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于2022年10月17日前,将《2022年消费品工业“三品”战略示范城市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4)以及申报材料(附件1—3),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(消费品工业司)。
(四)评审。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对申报城市进行评审,并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实地调研和现场核实。
四、其他事项
(一)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,支持地方参与消费品工业“三品”战略示范城市创建,并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,确保各项材料真实有效。
(二)申报城市要建立完善本地区协调工作机制,制定推动消费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产业、税收、金融等相关配套政策,加强重点企业跟踪培育,积极打造标杆示范企业,加快培育特色优势产业。
(三)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示范城市经验交流和重点宣传报道,支持示范城市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,建设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,积极培育智能制造示范工厂,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,引导金融机构为消费品企业提供精准有效支持。
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
2022年9月27日